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建筑机器。201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取得收入6200,提供设计取得收入200。 (2)销售成本3500。 (3)营业税金及附加65.05。 (4)管理费用370,其中业务招待费80,当年发生“三新”费用支出150。 (5)销售费用800,其中广告费400,业务宣传费80,展览费50。 (6)财务费用80,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所支付的年利息40(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7)投资收益50,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去年1月投资一家居民企业,当年取得红利收益20。 (8)营业外支出320,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50,发生质量赔偿100。 (9)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400,工会经费8、职工福利费58、职工教育经费80。 (10)当年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300。 其他资料:上年有超支广告费50尚未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