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观看2.2 票据的关系人-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两个视频回答问题: 票据的欺诈案 2007年8月,某市A公司与新加坡B贸易商签订了一份进口胶合板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00万美元,支付付款交单,允许分批装运。第一批价值为60万美元的胶合板准时到货,质量良好,双方合作很满意。就在第二批交货期来临之际,B贸易商向A公司提出:鉴于贵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了帮助贵方,我方允许贵公司采取远期付款。贵公司作为买方,可以给我方开出一张见票后一年付款700万美元的汇票请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承兑。承兑后,我方保证将700万美元的胶合板在一年内交货。贵方全部收货后,再付给我方700万美元的货款。 A公司以为现在不付款,只开张远期票据就可得到货物在国内市场销售,于是欣然接受了B贸易商的建议,给B贸易商签发了一张见票后一年付款700万美元的汇要。但A公司始料不及的是,B贸易商将这张承兑了的远期票据在新加坡的美国银行贴现600万美元,从此便无影无踪了,A公司一张胶合板都没得到。 一年后,新加坡的美国银行持这张承兑了的远期票据请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付款。尽管B贸易商没有交货,某市分行却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善意持票人美国银行支付票据金额。最后,由于本案金额巨大,报请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付给美国银行600万美元而结案。 问题:1.结合票据中所学当事人,试确定本案中A公司、B公司、新加坡美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分别是汇票中的哪个当事人? 2.票据欺诈主要利用了票据的什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