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向B公司开出面值200万元的商业汇票预付货款并承兑,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C已经支付对价,同时甲、票据上注明保证字样,签名盖章,B公司在票据背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C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D,D背书转让给E时,将“背书人签章”与“被背书人名称”两栏的内容颠倒了,E未注意义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F,F背书转让给G,G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拒绝付款后,C可采用什么方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3)若F向C付款后,F向B行使追索权,B可否拒绝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4)若C持有汇票后,向A进行追索,A主张B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标准以致不能使用,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5)以上背书转让过程中,均未注明背书日期,是否会影响背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