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 (14 周岁、失学 , 随父母在外地打工 ) 与受害人 (78 岁 ) 是出租屋邻居。因经常对周围邻居讲述偷东西的事 , 怀恨在心 , 某日下午趁大人们上班周围无人 , 在出租屋天井用绳索将勒死 , 并从受害人家中偷走现金、手机等物品。为了转移视线 , 逃避侦查 , 写了两张勒索字条扔到受害人家的院子里 , 制造受害人被绑架的假象。当天晚上 , 家人报警。因曾主动向受害人家属告知被绑架的消息 , 行为异常 , 民警等直接搜查了住处 , 找到了受害人家中的财物 , 未制作搜查笔录 , 并将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由于其他民警正在对父母做笔录 , 民警、对讯问通知其父母到场 , 也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因撒谎 , 扇了耳光 , 并且轮班突审不给吃饭饮水、困了也不让休息。讯问过程中民警没有当场记录 , 而是待所有问话结束时 , 记忆归纳整理成一份笔录 , 让嫌疑人签名。后来又照着第一份笔录的主体内容 , 重抄了几份笔录让签名 , 由于笔录雷同 , 导致案件的一些细节无法与其他证据关联。第一次问话后 , 父母就去向不明。民警用白纸让写字 , 与勒索字条上的字迹进行简单比对 , 认为明显相似 , 无需鉴定。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办案民警于是对办理监视居住 , 考虑到家人不知所踪 , 出租屋已被屋主收回 , 经领导同意 , 将放在派出所进行监视居住 , 安排几名治安员轮班看守。请根据刑事诉讼法 , 回答下列问题 : 问题一 : 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有哪些的问题 ? 问题二 : 的供述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 为什么 ? 问题三 : 本案不知道也没钱聘请律师 , 侦查员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