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下午6时,下班后开着自家车从海淀区返回昌平,途中使用顺风车软件搭载了四名乘客,并向每名乘客收取50元。后该车被这四名客人劫走,基于盗抢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认为以牟利为目的搭载客人,即以“营业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牟利为目的,搭载四名乘客的行为改变了自家车的用途,该行为属于营业运输行为。B.改变车辆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条款的约定,增加了汽车被抢的危险度,并实际导致了汽车被抢,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C.的行为具有客观营利性,因而属于营业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D.的行为不属于营业行为,保险公司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