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共21层,建筑高度84米,每层建筑面积1860平方米,设置两座防烟楼梯间,其中东侧的防烟楼梯间与设置的消防电梯(1台)共用前室,前室面积为8.4平方米;西部楼梯间及其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仅在楼梯间内设机械加压送风;该大楼设有屋顶水箱,消防水池容量为360立方米;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一个分区给水。 问:(1)消防电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2)西部防烟楼梯间仅在楼梯间内设机械加压送风是否符合要求? (3)屋顶水箱储水量应为多少? (4)若不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时,消防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