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九寨沟、乐山、重庆、三峡、宜昌十五日游”,交了旅游费用3200元。游览九寨沟后,按计划第二天去乐山。突发事件:由于山体塌方,去乐山的道路被阻,旅游团只能滞留九寨沟,等待交通恢复。旅游团滞留九寨沟一天后,交通恢复,启程去成都。由于长江游船的船票和从宜昌返回旅游出发地的火车票已经预订,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旅行社的导游与等旅游者商议,决定取消乐山一地的旅游活动,按时赶赴重庆,衔接下一段的行程。接下来的旅游活动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返回后向旅行社提出:乐山旅游活动取消,旅游费用应该退还。旅行社认为,取消乐山旅游活动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不予退费。旅行社反过来要求旅游者支付滞留九寨沟期间发生的费用。 问:(1)滞留九寨沟期间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2)乐山一地的旅游费用是否应该退还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