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资料如下: (1)2002年1月1日甲公司以12000000元购入乙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的50%(即 1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2)乙公司2002年1月1日股东权益有关账户的贷方余额为:“股本”账户为20000000元,“资本公积”账户为20000000元,“盈余公积”账户为500000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为1500000元。 2003年3月5日,乙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即每10股配发现金股利0.5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000000元。经批准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5日。乙公司已在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了应付股利2000000元。 乙公司2002年一季度除实现净利润引起股东权益总额增加外,无其他变动事项。乙公司 2002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3)2002年3月29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持有的乙公司20%的股权(即丙公司持有乙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的20%)和一项账面原值为3000000元、已提折旧 500000元的固定资产,抵偿所欠丙公司债务9000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部分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00000元,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500000元。此项债务重组于4月1日完成。 (4)丙公司对应收甲公司9000000元的款项已200000元的坏账准备。丙公司对取得的乙公司20%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10年平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2002年末对该项投资减值准备300000元。丙公司对取得的固定资产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折旧,2002年末对该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0元。 (5)2002年7月1日,乙公司完成一批于2001年7月1日发行的、总面值为10000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业务;转换时,乙公司该批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贴面余额为10400000元,市值为12500000元,全部转为普通股5000000股。甲、丙两公司未持有己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2002年度乙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4000000元,其中1~3月实现净利润800000元,4~6月份实现净利润1200000元。 2003年1月20日乙公司董事会作出年度利润分配决议:按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1400000元,按2002年年末股本总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乙公司2002年年报于2003年1月28日对外报出。乙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已在2002年年报中了应付股利140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该项债务重组确认的资本公积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