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ABC公司审计的计划阶段初步确定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80万元。在报告阶段,对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最终评估,确定为90万元。此后,注册会计师将在审计过程中已发现,但被审计单位尚未更正的错报数进行了汇总,得到了汇总数,但被审计单位拒绝对此加以更正。请指出: (1)注册会计师应将重要性水平最终确定为多少?此时,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重新评估所执行的审计程序的充分性?为什么? (2)若汇总数在85万元至95万元之间,注册会计师能否据此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为什么? (3)分别考虑汇总数为85万元和95万元的两种情形,注册会计师是否继续实施审计程序?如应继续实施审计,她应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还是应追加实质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