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花某于2015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固达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固达公司货款28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6年1月该企业解散。2018年5月,固达公司起诉花某,要求花某偿还上述28万元债务。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B.
固达公司可以要求花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28万元的债务
C.
固达公司请求花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
固达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18年1月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