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法的调整对象,如何理解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内涵?( )(3.0分) ·
A.
财产关系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消费等经济活动过程中因对物质财富的支配和利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换言之,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均属财产关系
B.
民法上的“财产”,仅仅指“物”,即人的身体之外能够被人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如房屋、家具、机器设备以及水、电、天然气等
C.
民法上的“财产”不仅指有形的物质实体,而且包括无形财产,如专利技术、注册商标、作品以及当事人享有的各种财产权利如债权、继承权等
D.
民法上的“财产”可以包括当事人承担的各种财产性质的义务(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