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外国客户洽谈一笔货物出口贸易,对方收到样品后十分满意,表示愿意合作。客户希望自己找船并自行投保,把货物运到澳大利亚的悉尼港,希望得到我方的报价。当得到我方报价之后,客户要求我公司船,费用由对方负担。付款方面,对方要求D/A支付,我方提出使用L/C支付,经双方谈判最终敲定使用T/T预付30%货款,见提单复印件后使用T/T支付60%货款,10%尾款使用D/P支付。 1.我方应该给客户报什么价格? 2.我方所报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3.D/P、D/A和L/C三种结算方式,对于卖方而言,风险由小到大依次为? 4.由于我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请问我方可以以何种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