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公子也,姓公。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鞅闻下令贤者,将之业,侵地。遂西入,因臣以求见孝会。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也。语数日不厌。最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簧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为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徙。复曰:“能徒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年,民之国都令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公子虔,黥其师贾。明日,人皆趋令。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议令。 说伐魏,孝为然,使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遗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不忍,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魏。”魏公子印以为然。会盟已,饮,而伏甲士而袭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 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欲反,发人捕。 惠王车裂以徇,曰:“莫如反者!” 遂灭之家。 ( 节选自《史记·商稻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