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练习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 二、资料:某公司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企业,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一批,买价350000元,增值税为59500元。支付运费为12000元(运费按7%的比例抵扣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以商业汇票抵付(该企业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 2.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用作生产用材料。收购价为250000元,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率为13%。 3.向其他单位捐赠一批产品,成本价100000元,售价为135000元。 4.接受某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发票上售价为10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0元。 5.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产品一批。成本价为150000元,售价为180000元。 6.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为800000元,货款及增值税均已收到,存入银行。 7.上缴上月欠交的增值税29000元,城建税2030元,教育费附加870元。 三、要求:编制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