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一般纳税人, 2018年发生下列经营业务: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 4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 000万元 ; 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5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 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业务招待费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含公益性捐赠32万元)。 2018年营业收入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