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对外公开募集股份1000000股,每股1元,发行价每股1.1元,代理发行的证券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费用,共计15000元。此外,甲企业为建设一新项目,批准发行2000000元的长期债券。与证券公司签署的协议规定:该批长期债券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发行,发行手续费为发行总额的3.5%,及印刷费由证券公司支付,并从发行总额中扣除。该企业至委托协议签署为止,已支付咨询费、公证费等5800元。证券公司按面值发行,价款全部收到,支付及印刷费等各种费用11420元。按协议将发行款划至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账户上。那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应填列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