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 年 10 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 1 )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 23 万、 3.68 万元; ( 2 )购进原料钢材 20 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 8 万元、 1.28 万元; ( 3 )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 42 万元; ( 4 )销售税率为 16% 的产品一批,取得收入 82 万元(不含税价); ( 5 )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1 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本期增值税,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