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投资7 100万元,取得B公司90%的股权。A公司和B公司所得税均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A公司和B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B公司账面股东权益为8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5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 000万元,盈余公积200万元,未分配利润1 800万元。2007年1月1日A公司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为5 000万元。2007年1月1日,B公司除一台固定资产和一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07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 300万元。 (2)2007年和2008年B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2007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分派2006年现金股利100万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万元。2008年12月1日出租的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1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化。 要求: (1)分别编制2007年和2008年母公司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2)分别编制2007年和2008年与合并财务报表有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