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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对《民法通则》侵权责任规范的进一步明确化,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侵权责任法》对《民法通则》的进一步明确化?
A.
《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2 款:“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确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独立的侵权责任规则原则。
B.
《侵权责任法》第 7 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该条修正了《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 3 款规定的歧义
C.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侵权行
D.
《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眼中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条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