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为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其2008年至2012年与固定资产有业务资料如下: (1)2008年12月12日,丙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09.5(不含增值税),另发生运输费1.5,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采用直线法折旧。 (2)2009年12月31日,丙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21;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 (3)2010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产经营方向调整,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改良,改良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该设备于当日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 (4)2011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25。当日,改良后的设备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线法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6。2011年12月31日,该设备未发生减值。 (5)2012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严重毁损,丙公司决定进行处置,取得残料变价收入10、保险公司赔偿款30,发生清理费用3;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不考虑处置时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 (1)编制2008年12月12日取得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9年度该设备的折旧额。 (3)计算2009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10年度该设备的折旧额。 (5)编制2010年12月31日该设备转入改良时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11年3月12日支付该设备改良价款、结转改良后设备成本的会计分录。 (7)计算2012年度该设备的折旧额。 (8)计算2012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实现的净损益。 (9)编制2012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