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2018年12月3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程控生产线。 (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A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19年1月1日)。 (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算起36个月(即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 (5)该生产线2018年12月31日在B公司的公允价值为260万元。 (6)租赁合同折现率为8%(增量借款利率)。 (7)该生产线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 A公司(承租人)有关会计政策如下: (1)A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万元。 (2)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2021年12月31日,将该生产线退还B公司。 (4)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写出A公司与此租赁业务相关分录及计算过程。(P/A,8%,3)=2.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