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幼儿园发生 窒息死亡 2018 年8月26日,湖南省湘潭市某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一名年仅两岁零七个月的幼儿在被园车接入园内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竟被遗留在车内长达五个多小时,最后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身为幼儿园园长,(身为幼儿园,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死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子以惩处。由于三人积极赔偿的行为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三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19年4月,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司机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十个月,并分别缓刑;三被告共同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95000元。 作业布置: 1. 简述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的基本内容 2. 试述当前我国政府学前教育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