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认为货币资金的存在和完整性认定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工作底稿中与货币资金审计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2015年2月2日,审计项目组要求甲公司管理层于次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2月3日,审计项目组在现场实施了,并将结果与现金日记账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2)因对甲公司管理层提供的银行账户清单的完整性存有疑虑,审计项目组前往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了甲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结果满意。(3)因对甲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存有疑虑,审计项目组要求甲公司管理层重新取得了所有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并现场观察了对账单的打印过程,未发现异常。(4)审计项目组未对年末余额小于10万元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这些账户年末余额合计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审计项目组检查了银行对账单原件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结果满意。(5)针对年末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企业已开支票银行尚未扣款的调节项,审计项目组通过检查相关的支票存根和记账凭证予以确认。(6)审计项目组发现X银行询证函回函上的印章与以前年度的不同,甲公司管理层解释X银行于2014年中变更了印章样式,并提供了X银行的收款回单,审计项目组通过比对印章样式,认可了甲公司管理层的解释。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