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境内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为10%。甲公司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303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1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3万元和10万元的相关税费。取得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万元。 2009年5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上述现金股利3万元,存入银行。 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2)2010年1月8日,甲公司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20%的股份,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10年1月8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3)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2010年年末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850万元。 (4)2011年8月甲公司以900万元出售对乙公司的投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