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银行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14年、2015年 和2016年会计报表,双方于2016年底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假定ABC事务所及其审计小组成员与X银行存在以下情况: (1)ABC事务所与X银行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150万元,X 银行在ABC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时支付50%的审计费用,剩余50%视出具的审计意见决定是否支付; (2)2015年7月,ABC事务所按照正常借款条件,向X银行以抵押贷款 方式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该借款对ABC事务所来说不重大; (3)ABC事务所的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X银行的独立董事; (4)审计小组负责人B注册会计师2014年曾担任X银行的审计部经理; (5)审计小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以来一直协助X银行编制会计报表; (6)审计小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自2013年度起一直担任X银行的统计 员。 要求:分别判断上述6种情况下, ABC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否受到损害,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