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销售商品和安装服务均为主营业务。发出商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2019 年 12 月该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 1 ) 1 日,库存商品结存数量为 1000 件,单位生产成本为 21 元;本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商品 2000 件,单位生产成本为 24 元;本月发出商品 2800 件,其中 2000 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并已确认收入,其余部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2 ) 15 日,将仓库积压的一批原材料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 2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26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 18000 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 -2% 。 ( 3 ) 20 日,将自产的空气净化器作为福利发放给销售机构的 30 名职工,每人 1 台,每台不含增值税的市场售价为 15000 元,生产成本为 10000 元。 ( 4 ) 31 日,本月月初与乙企业签订一项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款为 160000 元,合同签订时预收服务款 60000 元,至月末累计发生服务支出 60000 元,工程尚未完工,预计至完工还需要发生服务支出 40000 元,属于在某一时履行的履约义务,履约进度不能合理估计,企业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