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商品采购其他业务核算 资料: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4 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8 日, 银行转来屯溪茶叶厂托收凭证, 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 开列绿茶3 500 千克, 每千克20 元, 计货款70 000 元, 增值税额11 900 元, 运杂费凭证500 元。查验与合同相符, 当即承付。 (2)13 日, 屯溪茶叶厂发来茶叶, 附来专用发票(发货联),验收时实收茶叶3448 千克, 短缺52 千克, 每千克20 元。部门送来商品购进短缺报告单, 原因待查。 (3)29 日, 业务部门查明13 日短缺52 千克茶叶, 每千克20 元, 其中2 千克是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 30 千克系供货单位商品, 经联系后, 已开来退货的红字专用发票, 应退货款600 元, 增值税额102 元; 还有20 千克是部门提货人员失职造成的, 经领导审批后决定, 其中40%责成失职人赔偿, 其余60%作为企业损失处理。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