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 10 元。“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 40000 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 648 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 10700 元(上述账户核算的均为甲材料),该企业 4 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 1 ) 4 月 5 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 1000 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 2 ) 4 月 15 日,从外地 A 公司购入甲材料 6000 公斤,价款 59000 元,增值税税额 9440 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 3 ) 4 月 20 日,从 A 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 40 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 4 ) 4 月 30 日,本月共发出甲材料 7000 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2.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6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 月 1 日,“原材料— A 材料”科目余额 20000 元,共 2000 公斤。与 A 材料相资料如下: ( 1 ) 8 日,以汇兑结算方式购入 A 材料 3000 公斤,发票账单已收到,货款 36000 元,增值税额 5760 元,运杂费 1000 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 2 ) 11 日,收到 8 日采购的 A 材料,验收时发现只有 2950 公斤。经检查,短缺的 50 公斤确定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A 材料验收入库。 ( 3 ) 18 日,使用银行汇票 80000 元购入 A 材料 5050 公斤,货款为 49500 元,增值税额为 7920 元,另支付运杂费 150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银行。 ( 4 ) 30 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 4 月份基本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领用 A 材料 6000 公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 4 月份与 A 材料有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