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于2012年7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笔记本电脑,含增值税的价款为80000万元,乙公司于当日开出六个月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乙公司到201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丙公司股票和一批产品偿还债务,乙公司持有丙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股票的账面价值为40000万元(成本为41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1000万元),债务重组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9000万元,甲公司取得后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乙公司用以抵债的产品的成本为200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30000万元,甲公司取得后作为原材料管理。假定甲公司为该项应收债权提取了8000万元坏账准备。甲公司和乙公司已于2013年1月20日办理了相关转让手续,并于当日办理了债务解除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债务人)因该债务重组业务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