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月7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宏济分理处向南京市中国工商银行金陵支行(账号:36521458200000000)汇出85 500元,以备采购材料。 (12)3月7日,出纳人员申请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直属第一支行签发面额为470 000元的银行汇票一张,拟从海南食品机械厂(账号:6633258725865423695)购买一条新型饼干生产线。 (13)3月9日,零售糖果100千克,货款2 340元,依恋矿泉水10箱,价款702元,收入现金已送存中国工商银行。 (14)3月9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宏济分理处扣付排污费5 000元。 (15)3月10日,公司向成都市粮油公司购入精白面粉50吨,价款30 000元,增值税税额5 100元;购入食用调和油100箱,价款22 500元,增值税税额2 925元,购入新西兰黄油10箱,价款6 500元,增值税税额1 105元,全部价税款由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16)3月10日,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缴纳上月增值税税额58 600元、城建税4 102元,教育费附加1 758元等各种税费款。 (17)3月10日,出纳人员开出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支票提取现金323 800元,备发工资。 (18)3月10日,以现金323 800元发放职工工资。 (19)3月11日,销售部用备用金报销为客户发放信函贷的邮寄费576元,业务招待费2 300元,出纳人员以现金补付2 876元。 (20)3月11日,采购员红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成都——上海机票两张,共计2 800元,市内交通费300元,住宿费600元,邮电办公费550元,伙食补助35元/天,共计105元,报销总额4 355元,出纳人员以现金补付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