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评估某商品住宅在 1996 年 11 月 1 日的正常价格,在该住宅附近地区调查选取了 A 、 B 、 C 三宗已成交的类似商品住 有关资料如下表。 上表交易情况中,负值表示低于正常价格的幅度,正值表示高于正常价格的幅度。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中,以估价对象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为基准,负值表示劣于估价对象的因素对价格影响的幅度,正值表示优于估价对象的因素对价格影响的幅度。另知 1995 年 8 月 1 日人民币与美元的市场汇价为 1 美元 =8.5 元人民币, 1996 年 11 月 1 日人民币与美元的市场汇价为 1 美元 =8.3 元人民币; 1995 年 7 月 1 日至 1996 年 11 月 1 日期间,该类商品住宅以美元为基准的价格平均每月比上月下降 1% 。试利用上述资料估计该商品住宅在 1996 年 11 月 1 日以人民币表示的正常单价(如需计算平均值,请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