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甲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进行市场检查时,查获一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案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缴真品卷烟180条,价值9000元。经调查,在案发前已经营卷烟零售业务6个月,累计销售真品卷烟1000,价值70000余元,所经营卷烟系从非正常渠道购进。由于案情重大,涉嫌构成犯罪,甲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0年6月,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甲县烟草专卖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