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经营亏损,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B.
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C.
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每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后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D.
如果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要换算成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进行计算
E.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