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7年3月1日——2009年1月5日发生下列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经济业务: (1) 甲公司2007年3月1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乙公司发行在外3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从而对乙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实际支付款项200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6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2007年3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600万元。 (2) 2007年3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 (3) 2007年12月31日乙公司可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200万元,使乙公司资本公积增加了200万元。 (4) 200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10万元,其中1月份和2月份共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假定乙公司除一台设备外,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设备2007年3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5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 (5) 2008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 (6) 2008年3月25日,收到现金股利。 (7) 200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12万元。 (8) 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对外转让,收到款项39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持有乙公司25%的股份,对乙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 要求: (1) 编制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 计算2009年1月5日出售部分股份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