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经批准自2008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对所得税一直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未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1)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对2008年以前的会计资料复核,发现以下问题: 1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已于2007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结算及结转固定资产的手续,2007年6月30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2 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2 190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专门借款在2007年7月~12月期间发生利息50万元,入管理费用的支出140万元。 该办公楼竣工结算的建造成本为2 0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2以400万元价格于2006年7月1日购入一套计算机软件,在购入当天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按照甲公司会计政策该计算机的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入账,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3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中600万元未按期结转为费用,其中应确认为2007年销售费用400万元,应确认2006年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4误将2006年12月发现的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1 000万元2007年1月1日其他业务收入,误将2007年12月发现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2 000万元2008年1月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2006年的毛利率为20%,2007年的毛利率为25%。(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2)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变更: 1将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原来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变更账龄分析法,2008年以前甲公司一直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1月1日变更前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20万元,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以及计提比例如下(当年未发现其他涉及到坏账准备事项): 项 目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200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3 000万 500万元 300万元 200万元 2008年起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 20% 40% 100% 2将A设备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A设备系公司2006年6月购入并投入使用,入账价值为3 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00万元。该设备用于公司行政管理。 (3)2008年7月1日,鉴于更先进的技术被采用,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决定将B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设备是公司2006年12月购入,并于当月投入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入账价值为10 500万元;购入当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 假定: (1)甲公司上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2)上述会计差错均具有重要性。 要求: (1)对资料(1)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对资料(2)中会计变更的性质作出判断及处理。 (3)对资料(3)中会计变更的性质作出判断及计算相应折旧额、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