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大型企业的厂长基于工作的需要,直接任命已经取得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的担任总会计师。上任后,因工作需要而企业又未有合适的人员,便暂时让大学财会专业刚毕业的本科生陈某担任出纳工作,为了把工作做好,陈某在任职后便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会计证。财政部门发现后要求该国有企业予以纠正,但该企业以企业有用人自主权为由,认为财政部门无权过问,拒绝了财政部门的 要求。 要求:请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国有企业有会计师的任命是否合法? (2)陈某的任职是否合法? (3)该国有企业对财政部门的态度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