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中成药制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2年4月29日对外报出。甲公司2001年12月31日编制的利润表如下: 利润表 编制单位: 甲公司 2001年度 金额单位: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9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800 减:营业费用 2300 管理费用 900 财务费用 600 三、营业利润 6000 加:投资收益 2500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入 1080 减:营业外支出 580 四、利润总额 9000 减:所得税 2970 五、净利润 6030 甲公司2001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及其会计处理,以及在2002年度发生的其他相关事项如下(假定甲公司下列各项交易均不属于关联交易): (1)2001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医院提供A种药品20箱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如果总有效率达到70%,乙医院按每箱500的价格公司支付全部价款;如果总有效率未达到70%,乙医院按每箱500的价格公司支付全部价格款;如果总有效率未达到70%,则退回剩余的全部A种药品。 20箱A种药品已于当月发出,每箱销售成本为200(未跌价准备)。甲公司将此项交易额10000确认为200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并计入利润表有关项目。甲公司为乙医院提供的A种药品系甲公司研制的新产品,首次用于临床试验,目前无法估计用于临床时的总有效率。 (2)为筹措研发新药品所需资金,200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入甲公司积存的100箱B种药品,每箱销售价格30。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丙公司开具的银行转账支票,并交付银行办理收款。B种药品已于当日发出,每箱销售成本为10(未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02年9月30日按每箱35的价格购回全部B种药品。甲公司将此项交易额3000确认为200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并计入利润表有关项目。 (3)2001年,甲公司下属的非独立核算的研究所研制中成药新品种,为此实际发生研究与开发费用100,甲公司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4)2002年1月9日,甲公司发现2001年6月30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管理用办公楼仍挂在建工程账户,未转入固定资产,也未折旧。至2001年6月30日该办公楼的实际成本为1200,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未发生减值。200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为购建该办公楼借入的专门借款利息20计入了在建工程成本。 (5)甲公司于2001年11月涉及的一项诉讼,在编制2001年度会计报表时,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无法估计胜诉或败诉的可能性。2002年2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败诉,判决甲公司支付赔偿款200。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至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估计二审法院判决也很可能败诉,估计赔偿金额在160至200之间。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指出甲公司上述(1)—(3)项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就否正确,并对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资料,重新编制甲公司对外报出的2001年度的利润表。请将结果填入答题卷第9页给定的利润表中(假定除所得税以外,不调整其他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