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为全面加强辖区卷烟市场监管,丙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制定了详细的月和 市场检查计划,并经过分管专卖工作的局长批准后,下发给稽查大队执行。其中5月第三 市场检查计划如下: 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第三市场检查计划 工作安排: 5月14—15日(星期一、二)检查片区(A、B、C等村42户中的18户)。 5月16—17日(星期三、四)检查片区(E街道、F和G等村56户中的23户)。 5月18日(星期五)检查片区(H、I、J等村53户中的21户)。 5月16日,稽查一中队依据本中队的日检查计划对片区进行检查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举报说在E街道内的“向阳食杂店”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销售行为,经 检查,“向阳食杂店”确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向阳食杂店”内发现了120 条带有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K品牌卷烟,店主称该批卷烟是自己在市场收购并通过“四通货运站”内销售的,涉案金额13200元。 请指出烟草专卖局制定第三市场检查计划在内容上有哪些错误,并改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