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9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0万元。 (4) 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要求:(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 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 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