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因经营环境变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对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 1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税率预计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 2 ) 2016 年 1 月 1 日对某栋以经营租赁出的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 该办公楼于 2016 年年初账面价值为 10000 万元,未发生减值,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 20000 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 3 )将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 10 年改为 8 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该固定资产原折旧额为每年 100 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 2016 年的折旧额为 300 万元。变更日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 ( 4 )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后进先出法改为个别计价法,累积影响数无法确定。乙公司存货 2016 年年初账面价值为 58000 万元,计税基础 60000 万元。下列关于乙公司就其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后续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