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7日,在世界商城购买了两盘空白录相带。使用数日后,发现质量低劣,便带着两盘录相带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后派人到世纪商城检查,并立即查封了商场尚未售出的3500盘空白录相带。市工商局同时将提供的录相带送国家工商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认定该空白录相带属不合格产品。市工商局还查明世纪商场在2000年3月深圳贸易公司购进空白录相带4000盘。2000年6月13日市工商局以世纪商城出售劣质产品为由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世纪商城不服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在一审期间,法院以工商局仅有提供的两盘录相带鉴定结论,并无其他证据,无法证明该商城的3500盘录相带是劣质品为由判决撤销处罚决定,由工商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工商局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经人民法院许可,工商局从该商城查封的录相带中抽取了几盘,送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是该商城现存的3500盘录相带也系劣质产品。二审法院因此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维持被告的处罚决定。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