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09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某大厦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8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材料等5000万元; (2)上述大厦安装工程所用玻璃幕墙2000万元使用本单位自产玻璃幕墙;提供安装劳务价款为1000万元。其余材料系铝合金门窗、金属网架等由另外一家安装公司(具备建筑业资质、地处县城)自产货物提供,安装劳务价款为2000万元;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106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