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晚,22岁的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女朋友去看电影,当他沿某公路由北向南驶至某村路段向左侧拐弯时,因车速太快,驾驶的摩托车失控,撞向西横过公路的及自行车,造成受伤。事后,发现该路段比较偏僻,行人稀少,不但没有立即报案、积极抢救伤者和保护现场,反而驾车逃逸。被过路人发现并救助昏迷近两小时,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路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于5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按照道路交通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法院认为,被告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及乘客安全,超速行驶,违法驶入非机动车道,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情节恶劣,应当惩处。 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不服判决,认为对自己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处以罚款和拘留,因此提出上诉。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