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东方工厂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 购入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买价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对垫运杂费等200元。设备已验收交付使用,货款尚未支付。 2.购入车床一台,买价30 000元,增值税5 100元,运杂费等600元,均以存款支付,车床经验收交付安装。 3.车床安装领用生产材料100元,进项增值税17元,以现金支付其他安装费200元,车床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4.购入甲材料价款20 000元,进项税额3 400元,款项尚未支付,另以现金200元支付运杂费。材料已验收入库,结转材料采购成本。 5.购入乙材料价款10 000元,进项税额1 700元,运杂费3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运达。 6.购进的乙材料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 7.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进甲材料所欠款项23 400元。 8.以银行存款向某供货单位预付购料款15 000元。 9 . 购进丙材料价款 20 000元,进项税额3 400元,已预付15 000元,余款以银行存款补付。 10.购入的丙材料验收入库,结转其采购成本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提示:购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增值税按可以抵扣和不可以抵扣两种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