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5年9月30日盘点材料,发生盈亏及10月份处理情况如下: (1)6月30日: 甲材料账面余额1245千克,盘存数1240千克,单价为20元/千克; 乙材料账面余额379千克,盘存数405千克,单价为40元/千克; 丙材料账面余额643千克,盘存数543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 丁材料账面余额579千克,盘存数429千克,单价为5元/千克。 (2)10月3日,上述材料盘亏已查明原因,分别作如下处理: 甲材料盘亏系自然损耗,按规定批准转销; 乙材料盘盈系发料计算差错所致,经批准冲减本月费用; 丙材料盘亏均为超定额损耗,经批准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丁材料盘亏系保管员管理不善所致,应全部由保管员赔偿,款项尚未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