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均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8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乙企业销售给甲企业原材料一批,销售额为 500000元(不含税),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乙企业尚未收到货款,原材料在途;开具的原材料的税控专用发票已经转交购货方。甲企业取得货运企业的运费发票,运费金额1.2万元,杂费0.35万元; (2)3月6日丙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入家用电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购销金额12万元(不含税),货款分三次等额支付,每月16日为付款期。但至本月底并未付款,甲企业为了及时收回货款,提前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 (3)本月初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电脑100台,含税单价348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收到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售后服务费每台600元,取得收款收据; (4)丙企业本月取得零售收入760500元,在销售家用电器时,采用促销摸奖方式送出3台电脑,税务机关核定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2500元; (5)丙企业为甲企业代购A原材料一批,代购资金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销售方为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6万元,甲企业已收到丙企业转交的税控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支付给丙企业代购的手续费3.4万元; (6)甲企业报关进口一生产用设备,主要用于来料加工业务,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进口一批电子管,完税价为15万,关税税率为15%,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7)乙企业本月购进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20000元,并用其中的30%对某企业进行投资,双方核定不含税的投资价格39600元;另10%被雨水淋坏无法使用; (8)丙企业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日用小百.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000元,从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7340元,购进商品支付的运费145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运费发票符合抵扣进项税规定); (9)甲企业下设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和歌舞厅,当月取得客房收入20万元,餐饮收入30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其中领用了甲企业原代购的A原材料用于装修舞厅,成本共14万。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本月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