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 ( 妻子的 工作 地 ) 工作 。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 4 间卖给他。王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 工作 ,则将其目前居住的 4 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 4 . 8 万元。在协...
C.
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因此,应当认定条件成就,合同生效。张某有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D.
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