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吗 芷若是一名设计师,从2016年年底开始,她开始为一家设计公司在深圳等地的项目开展工作。但是让芷若感到困惑的是,自己虽然为公司工作,但公司却迟迟不愿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 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芷若提出辞职,并将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对此,公司认为芷若并不是公司员工,双方没有劳动关系,芷若是在为案外人工作。 庭审中,为证明自己的确属于这家公司的员工,芷若一连提交了20证据,包括公司的通行证、银行转账明细等等。而为了证明自己日常是接受公司实际管理人的管理,她向法庭提交了自己与的微信聊天记录,涉及日常费用报销事项等内容。虽然芷若为微信记录进行了公证,并证实该微信号就是,但公司仍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质疑微信的来源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