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采用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2003年12月31日,“账款”账户的余额为100万元;“其他款”账户的余额为10万元;“票据”账户的余额为30万元。2004年12月31日,“账款”账户的余额为80万元;“其他款”账户的余额为24万元; “票据”账户的余额为17万元。2004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 3月10日,收回2003年度核销的坏账2万元,存入银行。 (2) 10月24日,因债务人破产,有账款1.6万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 要求: (1) 编制甲企业收回已核销坏账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企业确认坏账的会计分录。 (3) 计算甲企业2004年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