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由于工程变更而受影响的三大部分为顶进桥、路线桥和U型槽,各落在三个平行施工的计划线路上。该三项工程的合理工期为:顶进桥424天,跨线桥605天,U型槽756天,原定合同工期至1990年6月23日。 业主在承包人进场后不久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该段由于重大变更不得施工”。该段最后提供的平面总体施工图为1989午9月12日,其他图纸均从1989年6月1日起陆续提供。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工程进度资料有如下记载: 顶进桥1989年6月23日开始土方开挖,井点降水工作; 跨线桥1989年8月1日开始进行灌注桩工作; U型槽1989年8月1日开始土方开挖及井点降水; 总监理工程师发文以1989年9月12日作为该段工程恢复施工的起始日期。 变更设计后,重新计算三工程合理工期分别为:顶进桥324天、跨线桥485天、U型槽590天。 承包人于1990年5月7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申请。 承包人延期申请的主要内容: ①因工程变更较大,设计图纸不能及时提供,根据相应合同条款规定要求给予工程延期。 ②对恢复施工起始日期的确定 监理工程师下文以1989年9月12日作为该段厂程恢复施工的起始日期,承包人认为有些不妥。因为9月12日为交图纸日期,收到图纸后时间熟悉,制定施工人案.编制计划做好施工准备方可恢复施工,这大约需要25天;所以承包人认为的工期起算日定为1989年10月6日较合适。 由于变更工程较大,交图时间较晚,承包商要求从交付期1990年6月23日延期756天完成。 ③变更工程延期的确定,承包商要求将工程交付期从1990年6月23日延期756天完成 承包商要求将工程交付期从1990年6月23日延期756天完成,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签署审批意见?()